簡介

正計劃生育的夫婦如果經過一年嘗試而仍然未能成功懷孕,應及早向醫生求助。

一對生育年齡夫婦有正常的性生活,若連續在12個月內沒有採用任何避孕措施卻受孕失敗,醫學上便會定義為不育。本港有六分之一的夫婦受不育問題困擾。

儘早求診非常重要,因為生育能力測試及檢驗可能需要較長時間,而女性過了35歲之後,生育能力就會開始逐漸下降。

[有關資訊參考NHS以及來自計劃香港家庭計劃指導會的網站]